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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中選會28日下午召開委員會審議3項公投案,“中選會主委游盈隆召開記者會公布審議結果,重啟核電公投成案,於11月28日與九合一大選合併舉行。至於鞭刑入法公投、交通罰鍰專用公投,因不符合公民投票法遭否決。 立法院會14日通過在野黨所提的鞭刑入法、重啟核電,以及交通罰鍰專用改善道安公投提案,交由中選會辦理。中選會28日下午召開委員會審議立法院函請中選會處理的3項公投案,下午5點30分召開記者會說明,“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中選會委員黃秀端、游清鑫、李禮仲、蘇子喬、吳容輝、中選會主秘謝美玲出席。中選會委員蘇嘉宏未出席。 重啟核電公投提案主文為,“你是否支持政府使用核電振興經濟,以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 游盈隆表示,重啟核電公投公投案符合公民投票法創制複決規定,中選會7位委員除了陳月端棄權之外,其餘6位委員均同意予以核定本案通過,將於今日發布公民投票公告,訂於2026年11月28舉行投票,投票時間從上午8點到下午4點。 鞭刑入法公投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政府制定法律,針對性侵害犯罪、凌虐幼童罪、以及高額詐欺罪、複合型態加重詐欺罪,增設由法院宣告並依法執行之特別刑法制度(鞭刑),以嚇阻犯罪持續發生?” 針對鞭刑公投,游盈隆表示,中選會共8位委員,除了他沒有投票外,7位全數委員一致認定鞭刑公投不符合“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主要理由是現行法律之刑罰種類,尚無鞭刑或類似鞭刑的制度。其立案目的係針對性侵害犯罪、凌虐幼童罪,以及高額詐欺罪複合形態加重詐欺罪,訴求透過公民投票決定制定鞭刑之法律制度,含有立法原則之創制之性質,不符合《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2項第3款“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的規定。 |
公投案審議僅通過重啟核電 鞭刑等2案否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