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律賓民航委員會(CAB)9 月 28 日公告,10 月 1 日至 15 日燃油附加費適用第 17 級,比 9 月下半月的第 14 級高三級,國內線單程每位乘客最高可收 1,635 披索;印尼民航總局 9 月 2 日宣布,國內線經濟艙燃油附加費上限,由票價上限的 30% 放寬到 40%。放在東協裡看,同一波燃油成本,菲律賓與印尼由政府訂上限,讓旅客以附加費直接分攤;越南國內線受票價上限約束,成本先壓在航空公司身上;泰國與馬來西亞,我們沒有在查到的文件裡看到類似的政府級別或上限,航空公司自己調票價,例如亞航(AirAsia)。
10 月 3 日凌晨我們打開 CAB 官網的公告頁,最新一項仍是 10 月 1 日至 15 日的燃油附加費公告,並讀了這份公告與 9 月 16 日至 30 日公告的 PDF。接著打開印尼民航總局官網新聞頁、AirAsia 的第二季新聞稿,以及越南航空的第二季合併財報,把幾份文件放在一起對。
菲律賓每 15 天換一次級,一路從第 12 級走到第 17 級
CAB 的公告本身只列級別,各級金額另有費率表。15 天一調的暫行做法從 2026 年 4 月起實施,原本是 30 天一個週期。據 PortCalls Asia 9 月 28 日引述,CAB 先前說明:「在這段燃油價格劇烈波動的非常時期,縮短為15天的週期,能讓附加費更快反映市場變化,縮小實際燃油成本與適用附加費之間的落差」。
級別的走勢是這樣:4 月 1 日至 15 日第 8 級,國內線單程 253 至 787 披索;4 月 16 日至 30 日第 19 級,627 至 1,824 披索,GMA 稱為歷史新高;8 月 16 日至 31 日第 12 級,389 至 1,137 披索;9 月 16 日至 30 日第 14 級,457 至 1,336 披索。
10 月 1 日至 15 日的第 17 級是 559 至 1,635 披索,依距離,200 公里以下 559 披索,超過 1,001 公里 1,635 披索。國內線上限從第 12 級到第 17 級高約 43.7%,仍比 4 月的第 19 級低約一成。這是上限:航空公司要先向 CAB 申請,費率不得超過該級,不代表票價一定漲這麼多。以外幣收取時,換算匯率為 1 美元兌 62.71 披索。
印尼把上限從票價的 30% 放到 40%
印尼的做法是把附加費上限釘在票價上限的一個比例上,隨航空燃油均價走。交通部長決定 KM 1041/2026 把級距分成票價上限的 10% 到 100%:5 月 1 日均價每公升 29,116 盧比時,上限為 50%,5 月 13 日起適用;8 月均價 21,892 盧比,上限 30%;9 月 1 日均價 23,315 盧比,較 8 月高約 6.5%,上限放到 40%。民航總局預估,附加費調整使機票平均約貴 8%。
民航總局長 Lukman F. Laisa 9 月 2 日在雅加達對記者說:「40%是上限,所以航空運輸業者仍可依自己的經營策略與市場條件,把燃油附加費定在這個上限以下」。他 9 月 4 日在民航總局官網又說:「40%指的是燃油附加費這個項目最多可占票價上限的比例,不是總票價的40%」。依官網說明,附加費須在機票上與基本票價分開列示,總票價不得超過票價上限。
10 月的情況只有單一來源。據 Investortrust 10 月 2 日報導,Lukman 10 月 1 日發出函 AU.005/913/DJPU/2026,經濟艙燃油附加費上限 10 月 1 日起仍為 40%。函件原件我們沒有取得,這一點只能寫成該報導的說法。
泰國的成本落在票價與航空公司的現金上
泰國這一段的來源是轉述:泰國民航局(CAAT)官網我們沒能打開,以下是 泰國《國家報》(Nation Thailand)與《曼谷商業報》9 月 24 日轉述 CAAT 8 月 10 日評估的內容。評估指出,燃油通常占航空公司營運成本的 25% 至 30%,低成本航空公司平均升到約 60%;國內線因泰國的燃油稅制,成本比國際線高,業者無法維持原本的成本結構與票價。
《曼谷商業報》以引號刊出 CAAT 評估的結論:「航空燃油價格雖然已從中東衝突時期降下來,但仍高於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原預估,而且隨敏感的局勢大幅波動,所以航空公司必須密切盯著油價,並調整營運計畫」。
航空公司這一端的說法,出自《國家報》同一篇報導。泰越捷(Vietjet Thailand)執行長 Woranate Laprabang 說,機票比戰前高 20% 至 25%,淡季國內線平均載客率仍有 87% 至 88%。他說:「第四季不會有價格競爭,因為票價必須反映更高的成本」。泰國航空(Thai Airways International)執行長 Chai Eamsiri 說:「泰國航空已經替2026年剩下的時間避險了一部分燃油價格風險,並會逐步把這項風險管理延續到2027年」,據報導避險比例約為預計用油的 40% 至 50%。
亞航靠調票價回收約七成
馬來西亞這一端的來源是公司自己的新聞稿。AirAsia 集團(AirAsia Group)8 月 13 日在吉隆坡公布第二季未經查核業績:平均航空燃油價每桶 183 美元,燃油費用年增 58%;公司稱靠調票價與動態燃油附加費,回收了約 70% 的燃油增加負擔。4 月因多數座位已預先賣出,票價僅年增 4%,5、6 月平均票價年增逾 20%。
集團執行長 Bo Lingam 在新聞稿中說:「5月和6月票價成長超過20%、非燃油單位成本下降7%,我們證明了能把絕大部分燃油漲幅轉嫁出去,又不削弱底層需求」。帳列淨虧損 8.305 億令吉,其中含外匯損失 3.31 億令吉。
虧損不是平均分布。公司稱第二季虧損集中在泰國、菲律賓、印尼的短程航線,馬來西亞與柬埔寨的核心短程航線仍賺錢。公司第三季運力將年減 20% 至 25%,預計第四季恢復到戰前水準。AirAsia 集團顧問 Tony Fernandes 在同一篇報導裡說:「我們得用現金買燃油,現在正努力把現金水位補回來」。
越南國內線卡在票價上限,數字先出現在財報
越南的國內經濟艙票價在政府價格上限機制下,3 月的官方報導寫明沒有燃油附加費機制。越南民航局 3 月 26 日向交通主管部門提案,自 4 月 1 日起三個月在國內經濟艙票價適用燃油附加費;4 月 23 日《青年報》報導,民航局仍在要求建設部報請政府。我們檢索到 10 月 3 日,未見這項提案獲准的公告。
成本壓力先出現在航空公司的帳上。越南航空第二季合併財報(7 月 30 日公布)顯示,營業收入淨額約 38.3 兆越盾,年增約 36.9%;銷貨成本年增約 59.0%;毛利降到約 1.7 兆越盾,去年同期約 4.9 兆越盾。合併稅後淨虧損 6,062 億越盾,去年同期獲利約 2.9 兆越盾;歸屬母公司的虧損是 7,914 億越盾,這是不同口徑的另一個數字,兩者不能混用。
越投證券(BSC)9 月 25 日的研究報告,經 Viet Nam News 引述,是另一個口徑的判斷:越南航空自己說,Jet A1 價格低於每桶 135 美元時營運才賺錢;BSC 監測 9 月升到約 171 美元,並認為越南航空向旅客轉嫁成本的能力,特別是國內線,受票價上限機制限制。這兩個數字是越投證券的口徑與判斷,不是越南航空公布的油價。
四個油價數字,各算各的
本文用到的油價出自四個不同的口徑:CAAT 的泰國 Jet A-1,7 月底國際線平均每桶 141.53 美元、國內線 175.88 美元;AirAsia 第二季自報的均價每桶 183 美元;BSC 監測的越南 9 月約 171 美元;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的全球均價,9 月 18 日當週每桶 194.90 美元,一週漲 7.4%,據《國家報》引述。這幾個數字的期間、地點與計價方式都不同,不能併成一條,也不能互相比大小。
台灣這一端:兩個最快看到的數字
CAB 的費率表把台灣列為受規範的目的地:第 17 級自菲律賓出發到台灣的單程,每位乘客最高可收 1,846.10 披索,以 1 美元兌 62.71 披索計約 29 美元,與香港、越南、柬埔寨、汶萊同一組。這是最高可收額,不是票價。
若旅行社與貨運承攬要判斷第四季的訂位與航空貨運報價,菲律賓出發的附加費每 15 天換一次級、印尼每月依均價重新核定上限,是兩個最快看得到的數字。CAB 第 17 級的國際線貨運附加費每公斤 9.49 至 70.57 披索,費率表沒有把台灣單獨列出,這裡不寫台灣的貨運數字。
下一個分岔
下一個要看的,是菲律賓 10 月 16 日起的新級別,CAB 說至少在生效前三天公布,截至發稿,公告頁上還沒有 10 月 16 日至 31 日的級別;以及印尼 11 月的上限,印尼在 5 月、9 月、10 月都是以當月 1 日的均價為依據。亞航預計第四季把運力恢復到戰前水準,看的是票價與載客率能否同時守住。
資料來源
- 菲律賓民航委員會(10月1至15日附加費公告)
- 菲律賓民航委員會(9月16至30日附加費公告)
- PortCalls Asia
- 馬尼拉時報
- GMA News Online(9月上半月第13級)
- GMA News Online(4月第19級)
- 印尼交通部民航總局(9月4日新聞)
- 印尼交通部民航總局(5月14日新聞)
- 安塔拉通訊社(ANTARA)
- Investortrust
- Nation Thailand
- 曼谷商業報
- AirAsia Group(第二季業績新聞稿)
- 越南航空(第二季合併財報)
- Viet Nam News
- 越南政府報
- 青年報
本文出自:索引新聞 INDEX News
原文連結:https://news.org.tw/asean-airfare-fuel-surcharge-trend-2026-10-03/
歡迎分享,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