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林/宜蘭報導
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宜蘭縣議員第9選區(三星鄉)應選出1席,有5人登記,除了國、民黨各提名1人之外,有3人以無黨籍登記戰況激烈。無黨籍縣議員參選人黃賢能5日控訴,日前赴民進黨縣長參選人林國漳、民進黨縣議員參選人游雅絢三星後援會拜票時遭警方架離,質疑對手陣營介入警察執法;游雅絢則反擊黃「惡意鬧場」,5日正式提出告訴暨告發。三星警分局表示,黃非受邀對象,經主辦單位請求、勸導無效後才將其圈離,執法符合比例原則。
游雅絢5日上午已委請律師,正式具狀向檢警機關提出告訴暨告發,依法追究黃賢能涉犯《刑法》第152條妨害合法集會罪、《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散布謠言罪,以及《刑法》誣告罪等刑事責任,誓言遏止惡質選風、全力捍衛執法人員尊嚴。
黃賢能表示,當天只是單獨路過拜票,沒有帶團隊,也不是刻意鬧場,期間還與民進黨三星鄉長候選人黃錫庸互相打氣。他稱,自己甚至公開表示縣長可支持林國漳、鄉長可投黃錫庸,議員則盼鄉親考慮他,質疑,警方執勤過程疑受到競爭對手父親、前鄉代表私下指示。
游雅絢表示,競選辦公室與聯合後援會成立大會皆依法依規取得集會許可與路權,大批鄉親到場支持。然而,黃賢能明知是他人合法集會,卻刻意身穿競選背心親赴現場踢館,與助理持手機對現場民眾近距離錄影挑釁,屢經勸阻仍試圖硬闖內場,其行為已明確涉犯《刑法》妨害合法集會罪。
游雅絢指出,現場維持秩序的員警為維護群眾安全與動線,全程克制並以雙手護送其離開,黃賢能卻在場外指名道姓、顛倒黑白,公開造謠抹黑「游雅絢叫爸爸指揮警察抓他」,企圖透過不實言論打擊她的名譽並影響選情,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散布謠言罪,因此她依法提出告訴。

三星警分局則重申,當天活動為合法申請集會,黃賢能並非受邀對象,警方係依主辦單位請求先行勸導,因黃現場大聲表達不滿、影響活動進行,才將其圈離至對向人行道,過程未造成人員受傷;至於黃提出妨害自由告訴,警方已依法受理。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宜蘭三星選戰火藥味濃 黃賢能控遭警架離、游雅絢依法提出告訴暨告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