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台東報導

為因應少子女化及人口結構變遷,支持勞工兼顧工作與家庭,最新修正《勞工請假規則》自今(1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勞工婚假由原有8日延長至14日,期間工資照給,並同步建立新增6日婚假工資補助機制,臺東縣政府社會處提醒轄內事業單位留意新制規定,也請勞工注意自身權益。
社會處長陳淑蘭表示,結婚成家是人生重要階段,友善職場也是支持青年婚育的重要力量,此次婚假由8日延長至14日,讓勞工在籌備婚禮、辦理相關事宜及安排家庭生活時有更充裕的時間;同時,針對新增的第9日至第14日婚假工資,雇主依法給付勞工後,可依規定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工資補助,並按實際給付的婚假工資總額核實補助,兼顧勞工權益與企業負擔,透過政府與企業共同支持,營造更友善的婚育職場環境。
陳處長指出,婚假應自結婚登記日前10日起3個月內請畢,如經雇主同意,可延長至1年內請畢,並得分次請休;請假單位則可由勞雇雙方約定以「日」或「小時」計算。例如實施每週5日工作制、每日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的勞工,14日婚假可按每日8小時乘以14日計算,共計112小時,讓勞工可依實際需求彈性安排。
社會處進一步說明,至於新制上路前已完成結婚登記的勞工,是否適用14日婚假,則須視婚假使用及請假期限而定。若原有8日婚假尚未請畢,且於115年10月1日新制施行時仍在得請婚假的期間內,婚假日數適用新制,可增加至14日;若新制施行前原有8日婚假已全部請畢,因婚假權利已行使完畢,不再適用新增的6日婚假;如逾期未請休,已超過規定得請婚假的期間,也無法適用新制。
社會處提醒,婚假是勞工依法享有的權益,雇主應依規定給予婚假並照給工資,不得任意拒絕;如雇主違反規定,將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勞工朋友如有婚假或相關勞動權益疑問,可洽臺東縣政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089-328254),或撥打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事業單位如欲了解新增婚假工資補助申請方式,也可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站查詢相關資訊。
這篇文章 勞工請假規則修正上路!婚假10月1日起延長至14日 是由 台灣新聞雲報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