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晴報]記者王俊欽/花蓮報導

花蓮地檢署偵辦東大門夜市男子持刀揮砍案,因對於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認有適度公開說明之必要,茲簡要說明如下:
本署於昨(8)日晚間接獲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通報, 有一名男子涉嫌在東大門夜市持刀向路人揮砍,致一名外籍女子頭髮遭砍斷。本署陳舒怡檢察長高度重視,立刻指示啟動「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機制」,並指派黃蘭雅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警方迅速到場後,在東大門夜市停車場發現被告李○○身影,旋即將其逮捕到案,並扣得供犯罪使用之西瓜刀1把。
被告李○○經檢察官訊問後,因認涉犯刑法第151條之恐嚇公眾、第271條第2項、第1項之殺人未遂、第305條之恐嚇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且所涉殺人未遂罪嫌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爰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本署重申,維護社會治安、保障民眾生命及身體安全,檢察機關責無旁貸。對於持械攻擊、恐嚇公眾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本署將持續指揮司法警察積極蒐證、迅速偵辦,秉持嚴正執法立場,從重追究刑事責任,以維護公共秩序及民眾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