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身心障礙者創業、減輕初期經濟負擔,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持續推動家醫式創業輔導及「身心障礙者創業協力補助計畫」,提供專業諮詢、營業場所租金及設施設備補助等資源。其中,具有20多年美髮經驗的身障婦女小君,透過市府輔導及補助,順利成立美髮工作室,重返職場發揮專長。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身心障礙者在創業初期可能面臨資金、場地及經營管理等挑戰,市府透過專業輔導、租金及設施設備補助,協助創業者降低初期負擔,逐步建立穩定經營的基礎,讓有創業意願的身障朋友能運用自身專長,開拓就業機會。
勞工局說明,「身心障礙者創業協力補助計畫」提供營業場所租金及設施設備補助,其中租金補助最長2年,第一年每月補助實際租金60%,最高2萬元;第二年補助金額為第一年實際補助金額的50%,每月最高1萬元。此外,每案設施設備補助最高6萬元,歡迎創業並登記於台中市未超過1年的身心障礙創業事業經營者提出申請。
勞工局舉例,小君擁有超過20年美髮工作經驗,因健康因素離開職場多年,後來考量生活及經濟需求,希望運用自身專長開設美髮工作室,卻不知如何著手。透過勞工局家醫式創業輔導員提供創業諮詢、協助尋找店面及辦理商號設立,並進一步申請營業場所租金及設施設備補助,順利成立美髮工作室,重新投入熟悉的美髮工作。
小君也鼓勵其他有創業想法的身障朋友勇於嘗試,她說:「機會是留給願意嘗試的人,只要不放棄,就有可能成功。」勞工局表示,市府將持續整合創業輔導及補助資源,協助身心障礙者發揮專業能力,逐步實現創業目標。
勞工局補充,有關「身心障礙者創業協力補助計畫」相關資訊,可電洽勞工局(04-2228-9111分機35400),或至勞工局網站「勞工服務/特殊身分勞工/身障創業勞工/創業輔導」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