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起,強制汽車責任險死亡及第一等級失能給付,由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進一步提升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基本保障,但車禍可能衍生的損失,不只是人身傷亡,若不慎撞壞他人車輛或其他財物,或事故涉及較高額賠償,也可能對車主造成不小的財務負擔。
因應不同事故情境下的責任保障需求,南山產物「金安心5.0」近期新增較高第三人責任保額選擇,並整合超額責任、乘客責任等保障,讓車主可依自身需求規劃更完整的事故責任保障。
南山產物「金安心5.0」原已整合第三人責任、超額責任及乘客責任等保障,此次新增較高第三人責任保額選擇,每人傷害保額可選300萬元、每一事故傷害合計最高600萬元,每一事故財損保額可選100萬元;相較原有每人傷害200萬元、每一事故傷害400萬元及每一事故財損50萬元的方案,提供車主另一種較高保額選擇,可依自身用車情形及風險承受能力規劃保障。
若事故涉及更高額賠償,「金安心5.0」另依方案搭配1000萬元或2000萬元經濟型超額責任險,當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超過第三人責任險保額時,超出部分可再依保單約定提供保障;同時亦搭配乘客責任保障,因應事故造成車內乘客受傷或死亡時可能產生的賠償責任。
方案另包含第三人及乘客慰問金、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及道路救援費用等保障,因應事故發生後可能衍生的不同需求。
南山產物呼籲,車主除依法投保強制車險,也應定期為汽車任意險進行「保障健檢」。隨著用車頻率、車輛價值、家庭責任及事故可能面臨的賠償風險改變,過去投保的保障內容與保額未必持續符合目前需求,建議車主可趁投保或續保時,重新檢視第三人責任、超額責任及乘客責任等保障是否足夠,及早補足可能的保障缺口,避免事故發生後才發現保障不足。
為鼓勵車主將保障檢視化為實際行動,南山產物自10月至12月31日推出「五動客戶現金賞」活動,活動期間符合資格的汽車任意險新契約自然人要保人,依保單簽發月份參加所屬活動月份抽獎,有機會獲得「元大台灣50 ETF(0050)」等值現金,單月獎金最高15萬元,鼓勵車主趁機重新檢視並補足自身車險保障。
強制車險主要提供交通事故人身傷亡的基本保障,並不包含車輛或其他財物損失。若事故造成他人受傷,同時撞壞對方車輛,財物損失仍可能需要由肇事車主負擔;當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超出強制車險保障範圍時,也需要其他保障補足。
因此,第三人責任險可在車主依法應對他人人身傷亡或財物損失負賠償責任時,依保單約定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