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點摘要
- 勞動部職安署2026年10月27日函修正「緊急應變措施指引」,名稱由「技術指引」改為「指引」,供事業單位參考運用。
- 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前要先做風險評估,並訂定含緊急應變措施的管理計畫;管理辦法修正條文已於2026年7月1日施行。
- 指引列出緊急應變計畫7項內容,包含應變組織、通報程序與演練紀錄,疏散路線至少二條且要事先規劃、定期檢查。
【台灣建築時報/編輯部】工地、廠區和工班有沒有緊急應變計畫,現在有一份新版指引可對照。記者2日查閱職安署公布欄,「緊急應變措施指引」於2026年10月28日發布,頁面最後異動日期也是10月28日;指引本身是職安署10月27日函修正,名稱由「緊急應變措施技術指引」改為「緊急應變措施指引」,供事業單位參考運用。
誰要訂計畫
公告說明,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的部分修正條文已於2026年7月1日施行。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前,要先做風險評估,並依事業規模、性質及評估結果,訂定含緊急應變措施等事項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具高風險工作場所或達一定規模的事業單位,要依CNS 45001同等以上規定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無須依法建置的事業單位,則要考量風險評估結果與實際需求,建立適合自己的緊急應變措施。
計畫書至少寫哪些
指引列出緊急應變計畫應包括的7項內容,從應變組織與權責、通報程序,到各種緊急狀況的處理程序、避難疏散、應變設備、外部救援聯繫,再到演練計畫與紀錄,完整對照見下方表格。通報程序要涵蓋日間、夜間及例假日的內部與外部流程;計畫研訂完成,要經最高主管核准後公布實施,並分發給相關單位及人員。
疏散、醫療與演練
疏散路線至少二條,要事先規劃,並定期檢查保持通暢。指引附錄的建議性作法,包括完成一份外部醫療院所清單,含名稱、聯絡電話、地址、可提供的醫療服務,以及往返所需時間;評估自身應變能力時,要檢視是否有足夠的緊急供電系統,以及計畫是否有定期演練與評估的機制。
對營造、機電與裝修業者的影響
工地、機房與裝修現場常有多家工班輪流進出,指引要求的通報流程分日間、夜間和例假日,與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繫表,也要事先備好。老闆可先把風險評估結果、應變組織名單與演練紀錄放在同一份文件,派工與交接時一起交代。公告頁沒有列出罰則與期限,這是供參考運用的指引,實際法律責任要回到職業安全衛生法與管理辦法本身確認。
3個重點
- 先做風險評估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前,要先評估並訂管理計畫。
- 計畫書7項內容從應變組織到演練紀錄,缺哪項補哪項。
- 疏散至少二條路線事先規劃,並定期檢查保持通暢。
7項計畫書內容:對照自家工地或廠區
| 項目 | 指引寫明的內容 |
|---|---|
| 應變組織 | 組織及權責 |
| 通報程序 | 日間、夜間及例假日的內外部流程 |
| 處理程序 | 火災、爆炸、物質外洩等 |
| 避難疏散 | 疏散路線、集合地點、人數清點 |
| 應變設備 | 通訊、器具、個人防護裝備 |
| 外部聯繫 | 可提供應變支援的救援單位 |
| 演練 | 演練計畫與演練紀錄 |
共7項,依指引列舉的順序整理;無須建置管理系統的事業單位,可依風險評估結果與實際需求調整項目與內容。
整理自:勞動部職安署《緊急應變措施指引》。
常見問題
職安署修正的緊急應變措施指引,是每家公司都要照做嗎?
指引是供事業單位參考運用,不是罰則條文。但雇主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要先做風險評估並訂定含緊急應變措施的管理計畫;高風險或達一定規模者,要依CNS 45001同等以上規定建置管理系統。
緊急應變計畫書至少要寫哪些內容?疏散路線要幾條?
指引列7項:應變組織及權責、通報程序、各項緊急狀況處理程序、避難疏散措施、必要應變設備、外部救援聯繫機制,以及演練計畫與紀錄。疏散路線至少二條,要事先規劃並定期檢查。
修正時程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部分修正條文施行
- 職安署函修正緊急應變措施指引
- 職安署公布欄發布
本文原刊於台灣建築時報
資料來源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衛生署函頒「緊急應變措施指引」〉,2026-10-28,osha.gov.tw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緊急應變措施指引(勞職綜1字第1151200810號函修正)〉,2026-10-27,osha.gov.tw
本文出處:台灣建築時報(ACTA東盟媒體智庫)
原文:職安署修正緊急應變措施指引:計畫書列7項內容 疏散路線至少2條
本文出自:索引新聞 INDEX News
原文連結:https://news.org.tw/osha-emergency-response-guideline-revised-2026-oct-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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