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及各分局利用113年10月份月報等公開集會場合,表揚員警好人好事計有積極阻止詐騙守護民眾財產、關懷協助失智迷途老人返家等10件事蹟,獲獎員警有第一分局警員李韋葶等9人及第二分局警員呂昱錡等9人,共計18位績優員警,由局長沈炳信及各分局分局長頒發員警好人好事榮譽獎狀等,表彰同仁熱心為民服務的傑出表現。
其中1件優良事蹟發生於113年8月24日,第一分局北興派出所副所長羅達霖、警員林信榮等2員執行巡邏勤務,接獲1名母親報案其子在家中欲燒炭自殺,羅等2員立即趕赴現場並通報消防人員到場協助,經家屬同意後破門進入,發現房間內煙霧迷漫,其子已點燃炭火,意識模糊臥倒在床,所幸送醫急救後並無大礙,羅等2員搶救生命刻不容緩之義舉,深獲家屬讚許。
沈局長對於同仁發揮同理心執勤之精神,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予以高度肯定,並期勉本局員警以「民眾的小事就是警察的大事」之精神自我期許,秉持著「身在公門好修行」之心態,在勤業務許可範圍內積極為民服務,使民眾感受到警察的用心,讓民眾更安心、更信賴警察,共同營造「全齡共享、世代宜居」安全健康、幸福永續的嘉義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