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何文勝/屏東報導
屏東市一名男子於111年7月間因拒絕警方酒測,被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裁罰18萬元。男子遲遲未繳,經多次催繳仍未處理,案件於113年2月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進行強制執行。
執行人員於3月初通知男子到場處理,卻仍遭忽視。屏東分署隨即扣押其郵局帳戶,雖僅扣得5,204元,卻讓男子意識到事態嚴重,遂請母親代為到場協商分期繳納。屏東分署考量其收入有限,名下車輛仍有貸款負擔,最終同意其分期繳納。男子也於114年5月主動清償餘款,順利結清罰鍰。
據了解,男子過去曾因酒駕遭判刑,母親多年來多次勸誡、催促繳清罰款皆無效。這次因帳戶被扣,母親終於看到兒子正視問題,激動地向執行人員表達感謝:「我已經講很多次了,他就是不聽,這次總算讓他被教訓到,真的謝謝你們。」
屏東分署強調,酒駕是對公共安全的重大威脅,政府採取「零容忍」政策,執行單位將依法強制執行,提醒民眾勿心存僥倖。如確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應主動申請分期,避免日後遭查封財產、扣押帳戶,影響生活與信用。
屏東分署表示,將持續秉持依法行政、公正執行的原則,兼顧人性關懷,協助民眾正視問題、重返正軌。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