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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主張將法律名稱改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引爆爭議。她8日現身回應,“還沒列案,何來撤案?”是因為有同仁還要再連署,加上這部法一定要大修,純粹就是從議事處拿回來而已。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羅智強8日則表示,該法案的連署委員有20個早就超過成案門檻。就是把案子遞出去,兩天內再用立可帶塗銷。林宜瑾跟民進黨最不可取的地方就是,一直強調那不叫撤案。不叫撤案,叫塗銷嗎? 羅智強表示,林宜瑾稱沒有撤案是欺負民眾不知道立法院的議事程序,案子送出來後還要經過委員會審查、政黨協商、還有院會討論。中間要修的機會比比皆是,就不需要拿還要修訂當借口。 ![]() 羅智強說,另外一點該法案的連署委員有20個,早就超過成案門檻。說白了一句話,把案子遞出去兩天之內,再用立可帶把它塗銷。這個作為坦白講就是縮了,也不用再找借口。林宜瑾跟民進黨最不可取的地方就是,一直強調那不叫撤案。不叫撤案,叫塗銷嗎? 被問到撤案是否與在野不當修法剎車片有關,羅智強回應,林宜瑾撤案跟在野當不當剎車沒有關係。林宜瑾的綽號已經叫做“民主立可帶”。前面喊得很大聲,敢喊敢殺敢衝。後面縮的也是非常的快。我覺得不要再找借口。事實上林宜瑾主張要修“兩岸條例”也不是第一次提出來,民進黨在更之前的蔡易餘也曾經提出。(中評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