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水庫小艇管理失靈?黃敬平議員轟制度空窗:桃園不能拿市民安全當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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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門水庫小艇管理失靈?黃敬平議員轟制度空窗:桃園不能拿市民安全當試驗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桃園報導

石門水庫小艇管理失靈?黃敬平轟制度空窗:桃園不能拿市民安全當試驗

桃園市議員黃敬平今日於議會強力質詢指出,石門水庫載客小船管理制度形同「事後補破網」,長期缺乏事前風險控管與即時稽查機制,直言「不能等出事才靠保險善後」,更批評地方與中央權責模糊,讓安全出現制度性破口。

黃敬平表示,目前制度僅要求業者投保責任與傷害保險,但保險本質是事故發生後的補償,並非安全管理手段,「該檢查的不檢查、該把關的不把關,一旦發生事故,任何補償都無法挽回生命」。他直指,救生衣與設備劣化、營運監督鬆散等問題早已存在,卻未見積極改善。

他進一步痛批,當地方政府發現問題時,往往只能層層上報交通部航港局或水利單位,不僅流程冗長,更導致「出了事不知道誰該負責」,形成典型的官僚推諉。他直言,「這不是單一事件,而是制度設計本身就有問題」。

黃敬平指出,根據媒體調查,全台仍有包括桃園在內9個縣市,對載客小船及水上運具未訂定地方自治法規,反觀多數縣市早已完成立法、強化管理,顯示桃園明顯落後,「別的縣市做得到,桃園沒有理由做不到」。
他要求市府立即啟動「載客小船管理自治條例」立法作業,納入聯合稽查、強制設備檢驗、保險強化及地方裁罰權等關鍵機制,讓地方政府真正「有權可管、有責可負、有工具可用」,而不是被動依賴中央最低標準。

黃敬平也警告,市府不應再以「目前需求僅在石門水庫」為由消極應對,應前瞻布局整體水域治理,包括新屋永安漁港、大園竹圍漁港及沿海觀光發展。他指出,未來藍色公路及水域遊憩勢在必行,「難道要等業者進來、風險出現,才倉促立法?」

他要求市府提出明確時程,全面盤點桃園水域安全漏洞,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並儘速推動立法,「不要讓制度空窗變成安全破口,更不要讓市民與遊客承擔風險」。

對此,觀光旅遊局回應,目前載客小船需求以石門水庫為主,相關管理依中央法規辦理,未來將與業者及相關單位研議擴大管理範圍。市府副署長則表示,將同步檢討中央法規不足,並評估推動地方自治條例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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