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婉如/綜合報導
表面看似正常、和諧的婚姻,實際上早已失去情感連結。這樣的婚姻狀態,近年在婚姻諮詢的現場愈來愈常見。沒有第三者、沒有肢體衝突,卻長期零互動、零溝通,甚至伴隨冷暴力、語言羞辱與情緒操控。許多當事人形容自己「雖然結婚了,但日子總覺得只有自己一人在過」,心理學上,這類情感狀態被稱作「婚內失戀」。
在生活壓力高漲、情感支持薄弱的情感環境中,婚內失戀不易被外界察覺,卻持續消耗雙方的心理健康。部分人縱使意識到關係早已變質,亦因孩子、經濟或家庭壓力,被迫維持名存實亡的婚姻生活。
錦品徵信社:https://www.perfect8.com.tw/長期觀察婚姻糾紛和家庭議題,指出近年諮詢案件中,因「情感近乎完全斷裂卻無法離婚」而尋求協助的比例明顯增加,顯示現代婚姻困境,早已不只是外遇,或暴力衝突這麼單一。
不想破壞感情,卻被困在有毒婚姻裡
在傳統觀念中,「設計離婚」常被視為道德爭議的灰色地帶,甚至被誤解為刻意製造問題、陷害對方。然而,實際接觸過此徵信服務的當事人,都明白設計離婚其實是一種遵循法律規範,結束婚內失戀狀態的手段。
錦品徵信社表示,會選擇此一服務的委託人早已因個性不合、長期冷淡,或配偶慣性敷衍、逃避責任而失去信任,但敗在抓不到關鍵證據,或對方拒絕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使得雙方的關係陷入停滯狀態。有些人甚至在婚姻中,承受長期的精神壓力,卻因「沒有明顯的離婚動機」,以致於處在情感拉扯的狀態。
因此,在承接任何設計離婚相關案件之前,錦品徵信社都會跟委託人進行多次的洽談,確認婚姻關係是否已走到無法挽回的程度。諮詢內容不僅止於事件本身,也包含當事人的心理狀態、生活依附關係和實際風險評估。
「並不是每一段不幸福的婚姻,都適合走到設計離婚這一步。」錦品徵信社再次強調,專業的價值在於幫助當事人釐清選擇,而非刺激情緒、替代他們下決定。

我國《民法》第1052條下,難以全然解決婚內失戀的問題
依據我國《民法》第1052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1052規定,重婚、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不堪同居之虐待、惡意遺棄等情形,皆屬法院可准予離婚的事由。同時,條例亦規範,若有其他重大事由導致婚姻難以維持,也可請求離婚,但須釐清責任歸屬。
問題在於,現代婚姻中的破裂型態,已經不再那麼「明確」。例如,長期冷處理、拒絕溝通、言語打壓、自我價值貶低等,這些難以成為具體證據的言行舉止未必構成法律條文中的「虐待」,卻實際造成另一方持續性的情感傷害。
錦品徵信社指出,有部分婚內失戀的當事人,正是卡在「對方堅持不簽字」、「情況不夠嚴重卻已無法承受」的灰色地帶。透過合法蒐證、事實整理和專業諮詢,協助當事人理解自身狀況是否已符合「難以維持婚姻」的法律要件,是目前實務上最常見的需求。而所有協助皆建立在合法及風險控管的原則之上,絕不製造對立或誘導違法行為。

設計離婚不是報復或反抗,而是讓情感傷害及時止損
錦品徵信社 https://www.facebook.com/JinPin.Detective 強調,他們從未教唆任何人、「設計」婚姻破裂。相反地,團隊在諮詢過程中,經常反覆詢問委託人:「如果婚姻關係真的能修復,你願不願意嘗試挽回?」這樣的提問,目的並非拖延,是為避免當事人在高壓狀態下,做出後悔的選擇。
在不少案例中,真正推動當事人下定決心的,不是外遇事實本身,而是長期無性生活、伴侶冷漠、充斥語言暴力,或被否定的生活狀態。然而,這些問題對心理健康的影響,往往被低估,又或心已麻木,無法感知這是一種心理傷害。
「離開一段有毒婚姻,並不是為了懲罰誰,而是為了讓傷害及時踩剎車。」錦品徵信社表示,當事人若能在充分理解法律與風險的前提下,重新主動掌握人生的選擇權,才是真正意義上的重新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