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楠梓分局於4月1日5時4分許接獲通報車禍,需要警方協助,警方遂派員到場。經瞭解係鍾姓男子(59歲)駕駛營小客車,後座載1名乘客,由中正高速西側下閘道欲往西側便道行駛;陳姓女子(62歲)駕駛自小客車,由中正高速西側便道北向南行駛,準備上閘道,於上述時間在閘道口,雙方發生碰撞致肇事。案內鍾男及乘客輕微擦傷未送醫,陳女無受傷,本案鍾男酒測值超標。
警方到場訪查周遭,並調閱監視器佐證,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雙方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仍待送交通大隊分析研判。
鍾男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偵辦。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開單舉發,及同條第9項,吊扣該車牌照2年。
苓雅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務必理性適量,切勿酒後駕車,害人害己。分局將持續宣導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並加強違規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