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花蓮報導

內政部於本月18日依《地方制度法》核定花蓮縣115年度總預算,花蓮縣政府今(24)日表示,原規劃115年度推動之「村里長基層作業經費」、「鄰長為民服務費」及「鄰長保險費」三項調升措施,將自即日起施行。其中,村里長基層作業經費及鄰長為民服務費追溯自115年1月1日起適用,鄰長保險費則依公所決標金額,保險費最高每人每年補助1200元。

花蓮縣政府表示,村里長及鄰長長期站在服務鄉親第一線,協助政令宣導、民情反映、環境維護、關懷訪視,以及防災、防疫等災害預防、通報與緊急應變,是縣府治理不可或缺的基層力量。為提升公共事務推動效能,縣府115年調升相關補助。

縣府說明,本次調整內容包括村里長基層作業經費由每人每年15萬5千元調升至30萬元;鄰長為民服務費由每人每月1,000元調升至2,000元;鄰長保險費則由每人每年250元調升至1,200元。以執行村里長、鄰長職務相關事項為限,可支應村里環境小型改善、公共設施簡易維護、災情查報、政令宣導、關懷訪視、通知聯繫及必要行政支出等事項。

花蓮縣政府指出,後續將依核定預算及作業程序,儘速撥款予全縣13鄉鎮市公所執行,協助完成發放及核銷作業。縣府強調,基層服務是縣政推動的重要基礎,未來將持續與各鄉鎮市公所、村里鄰長攜手合作,讓政策更貼近民意、落實到每一個村里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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