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熱門
  • 地方
  • 生活
  • 產經
  • 綜合
  • 娛樂
  • 文教
  • 身心𩆜
  • 醫藥健康
  • 旅遊
  • 美食
  • 體育
  • 法律天地
  • 合作媒體
  • 熱門
  • 地方
  • 生活
  • 產經
  • 綜合
  • 娛樂
  • 文教
  • 身心𩆜
  • 醫藥健康
  • 旅遊
  • 美食
  • 體育
  • 法律天地
  • 合作媒體
最新新聞
年度旅展搶優惠!台北美福飯店餐宿票券最低31折 彩匯晚餐券1,600元限量開賣
寺廟財務該不該強制公開?信徒怕曝光、社會怕洗錢 張奕晨律師拆解兩派攻防
外籍配偶在離婚後,能分配到另一半的財產嗎?
陽明交大醫院130歲院慶起跑 院長黃志賢、書法大師吳大仁揮毫見證歷史
拒絕抹黑、公開辯論 國民黨團批民進黨雙標、將比照辦理,向選委會提出檢舉

嘉義市政府廣告

S__121495564-scaled2
竹山
首頁 » 防範毒駕零容忍!桃檢23天聲押67人 法院裁定結果曝光
合作媒體

防範毒駕零容忍!桃檢23天聲押67人 法院裁定結果曝光

台灣線報
台灣線報
Published: 2026/06/18
Share
4 Min Read
防範毒駕零容忍!桃檢23天聲押67人 法院裁定結果曝光
158938
示意圖:截自freepik

桃園地檢署內勤檢察官林佳勳於16日偵辦桃園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各警分局移送涉嫌毒駕案件,經檢察官陸續訊問始於昨(17)日清晨5時許完成,認定涉案被告19人均經警實施唾液快篩測試,分別呈現依托咪酯、安非他命等毒品陽性反應,並扣有依托咪酯煙彈及安非他命等毒品及吸食器具,且考量被告施用毒品後仍駕駛車輛上路,並有駕駛違規或行車不穩等不能安全駕駛情形,足認對於社會大眾用路安全已生危險,均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第4款之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並參酌被告等人施用毒品情形及駕駛車輛頻率,認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經法院審理後裁定羈押15人。

自台灣高等檢察署於今(115)年5月26日函令各地方檢察署對於毒駕案件應積極聲請預防性羈押,本署即刻請檢察官偵辦毒駕案件應審酌被告施用毒品情形及駕駛行為等情事,認定有反覆施行犯罪之虞者,應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修正後規定聲請羈押。

桃檢說明,至16日止共23天內經向法院聲請羈押毒駕案件共67人,經法院裁准羈押共52人,展現鐵腕執法之決心,強化嚇阻效果,貫徹毒駕零容忍政策,維護國人用路安全。

本文章來自《台灣線報》。原文:防範毒駕零容忍!桃檢23天聲押67人 法院裁定結果曝光

Previous Article 新生醫專115年五專部招生中 新生醫專115年五專部招生中
Next Article 刑事局攜手銀行推科技防詐展成效 ATM涉詐提領大減4148萬 刑事局攜手銀行推科技防詐展成效 ATM涉詐提領大減4148萬
  • 關於我們
  • 隱私權政策
  • 聯絡我們
  • 關於我們
  • 隱私權政策
  • 聯絡我們
Copyright©MORE News
Welcome Back!

Sign in to your account

Username or Email Address
Password

Lost your password?

為了帶給你更好的瀏覽體驗我們的網站中有使用Cookie,幫助我們改善網站的結構和行銷分析。如果你同意使用請點擊了解,我們會權利提供你更完善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