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指出,憲法訴訟法第4條修正案的內容,乃是將現行法上沒有清楚定義「大法官現有總額」的法律漏洞予以修補,即應於法律中清楚規定所謂「大法官現有總額人數」的意思,即是指憲法所定大法官人數15人。而她提出這項修法,目的是在健全憲法法庭審議制度,讓每一項憲法法庭判決都能有較多的大法官們參與審議並作成決議,而不是僅由少數幾位、不到一半人數的大法官就可以作出專斷、暴衝的憲法法庭判決。
對於這項修法,被被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說成是核彈級的法案,還被司法院說成是實質剝奪憲法法庭權限。翁曉玲說,從他們強烈的反應中,「我知道,這項得到憲法學界許多學者支持的修法案是正確的,這才是撥亂反正、建立從上而下良好的憲法裁判制度,真正保護人民救濟權利、維護法律秩序和法制度的安定性,給憲法法庭扣上安全鎖的最好作法。」而且,這項修法,無疑的會打破民進黨政府控制憲法法庭的如意算盤。
翁曉玲直呼,總統賴清德這次提名的7位大法官候選人,被稱為是有史以來最爛的大法官名單,立法院怎麼可能會放水這批濫竽充數的大法官?寧缺勿濫是我們堅持的原則,直到賴清德提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大法官人選,但以賴清德的個性作風,他會撤回名單,重提新人選嗎?估計是99.99%不會。
翁曉玲認為,立法院最好不通過新提名的7位大法官候選人,反正還剩下8位大法官還可以審理釋憲案,而且還更好指揮運作。萬一8位中有一兩位大法官不願配合聖上意旨,照現行規定,大法官現有總額2/3出席、現有總額過1/2同意通過即可作成憲法裁判,舉例來說,大法官若有2人請假,6位即可出席開會,5位同意即可作成憲法判決;若有3人符合法定迴避事由,現有總額人數降5位,只剩5位大法官開會,則只要3人同意就作成憲法判決,「請問大家,這樣作出的憲法判決能讓人心服口服嗎?」
翁曉玲指出,人民向大法官聲請的釋憲案件,有95%的案件都是程序不受理,真正進入到實質審理並作成有利於人民權利保障的憲法判決,更是少之又少。而大法官會積極受理並且迅速審理的案件,應該就是護航民進黨政府提出的釋憲案。難怪行政院長卓榮泰喊出要對立法院緩議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事聲請釋憲,「背後有大法官撐腰,把球丟給大法官,落得輕鬆,何樂不為?」
翁曉鈴批評,從大法官作出的,實質廢死的憲法判決中可知,這群大法官是一群自恃、傲慢、不接地氣、不了解司法實務運作、不重視法治的人。現在好不容易走了一批,如果不待有專業良知、政治性淡的大法官加入,而交由剩下綠油油的8位大法官去進行憲法解釋,這會是件多麼可怕的事。
翁曉玲說,再過幾天,大法官就要宣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修法案合憲與否,一個本來不應受理的釋憲案,大法官快馬加鞭的審理,而且還作出中華民法釋憲史上極微罕見的凍結法案的暫時處分,嚴重破壞憲政法治,「就我預測,與賴清德赴立院報告的新修正法條,應會被宣告違憲,請大家拭目以待,看看這次的憲法法庭判決是否如我所預料是『保皇判決』,如果是的話,那麼提高大法官出席人數和可決門檻的修法,就更具高度正當性了。」
翁曉玲也希望,明日開會時,民進黨委員不會霸佔主席台、不會發生肢體衝突,「不會有人像黃捷半夜帶人去會議室開鎖破門而入」。正所謂「君子動口不動手」,真理越辯越明,我們是禮儀之邦,呼籲民進黨黨團別再讓立院成為野蠻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