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天(15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近期153位律師發起了16日遊行,先不論100多位律師如何能代表全國2萬多名律師,這份名單裡充斥著「全國律師賴清德後援會」的幹部與成員、民進黨政府的律師愛將以及廢死律師。
翁曉玲強調,她提案修法憲法訴訟法,將得參與憲法裁判的大法官現有總額明定為憲法所定法定員額15人,而非實際留任在職者,並且提高大法官評議門檻從1/2至2/3,目的是為了避免發生少數大法官持偏頗的法律見解就作出重大憲法判決的危險。
翁曉玲直言,試想依據現行法,若大法官有多人缺位,於未補足人數前,只剩3、4位大法官,甚至極端情形只剩1位大法官就能作出憲法裁判推翻現行法律與否決人民的釋憲聲請案,請問這合理嗎?本次連署抗議的律師們,舉著保障人民基本權的大旗,卻完全無視現行法的缺失,憲法法庭裁判超低門檻才是侵害人民基本權、讓憲政秩序崩解的元凶。
對於提高大法官出席和評議門檻,翁曉玲認為「合理合憲」,且再說過去舊法時代曾有過大法官採3/4或2/3同意門檻的規定,而且運作多年,也從未有人質疑這些規定違憲。司法院前院長許宗力早在1999年出版的論文集中即指出,釋憲的可決人數,純粹是合目的性考量的政策問題。許宗力更進一步指出:「將違憲審查的可決人數從二分之一提升至三分之二,應尚不致於與法理有違」。憲法法庭審理制度,本來就是屬於立法形成自由,應留給立法者裁量,是屬於立法政策問題,怎麼換了執政者,相同的法理就成了違憲的規定?
翁曉玲更認為,癱瘓憲法法庭的是總統,作為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立法院,理應要善盡把關大法官之責,不能讓不適任的候選人成為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和大法官,否則一旦作成嚴重影響人民權利、國家重要制度和憲政秩序的錯誤、不當的憲法判決時,將難以補救,這才是真正的恪遵憲法。因此,憲法法庭是否能如常運作,關鍵點在於大法官能否補齊,而大法官提名權在總統,只要提出適當人選,大法官自然能順利補上,不會發生憲法法庭停擺的事。
翁曉玲最後強調,她作為立法委員、憲法學者,念茲在茲的是國家憲政體制健全,而憲法裁判制度改革,是重中之重,無論如何,應當堅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