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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民進黨籍前立委陳歐珀被控收賄、詐領助理費,台北地院今天依貪污等罪判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表示,廉政會22日將開會,屆時也會討論此案,廉政會是合議制,依廉政條例規定,最重可以除名。 陳歐珀被控收賄、詐領助理費,犯罪所得874萬餘元,遭北檢起訴求刑24年2月。台北地院今天依貪污等罪判陳歐珀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邱駿彥今天受訪時指出,廉政會22日將召開例會,屆時也會討論陳歐珀案,廉政會是合議制,依據廉政條例,最輕至少停權處分,最重可以除名處分。 ![]() 北檢起訴指出,陳歐珀涉嫌自2016年1月至112年7月間,藉“立委”職權,以召開協調會、公開質詢等方式,提出多件法案或修正法案護航業者,並藉此收受不正利益總計新台幣463萬餘元。 檢方也查出,陳歐珀涉嫌自2012年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間,浮報多名公費助理薪資,助理再將浮報款項以現金領出,作為辦公室零用金,以及依陳歐珀、徐慧諭夫婦指示使用,總計詐取411萬餘元。 北檢去年8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洗錢防制法、公益侵占等罪起訴陳歐珀、徐慧諭等16人。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依貪污等罪判陳歐珀有期徒刑16年,陳妻徐慧諭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 |
陳歐珀一審判16年 民進黨:最重除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