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綜合報導/前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等一審判刑17年,台灣高等法院針對柯文哲聲請撤銷科技監控雖未裁准,但同意他將電子腳環換成手環,安排8月5日上午10點鐘在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仁愛路派出所更換,另合議庭已經定於9月8日下午3時傳喚柯文哲開庭。
柯文哲日前針對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部分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法官認為仍有境管必要,駁回聲請。但考量柯文哲自2025年9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16日止,除了有53筆因地點接近海岸,觸發科技監控警告,其餘3千多筆的觸發原因,不是訊號不良就是載具異常等,因此難認柯文哲有逃亡可能,且為減輕轄區警方工作量,自8月5日起至2027年1月14日止,改用電子手環進行監控。 北檢對柯文哲起訴求刑28年6月,北院認定柯文哲在京華城改建案收賄210萬元,判刑13年;在政治獻金案公益侵占6734萬元,判處5年6月;在眾望基金會背信案挪用827萬元,判2年,合併執行17年。 一審有罪被告中,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獲緩刑未上訴,檢察官對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柯文哲辦公室前主任李文宗、木可公關前負責人李文娟、京華城公司監察人張志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共6人的犯罪事實與量刑提上訴;另對應曉薇、台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會計師端木正等3人的量刑上訴。 不只北檢上訴,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黃景茂、李文娟、端木正7被告主張無罪,也上訴至高院。 高院依刑事分案實施要點,以電腦抽籤方式辦理分案,抽中謙股呂寧莉任受命法官。本案合議庭配置,審判長為善股庭長邱滋杉,陪席法官為戌股劉兆菊。合議庭密集閱卷後,決定9月8日首次開庭。 |
柯文哲二審9月8日開庭 明先換電子手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