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度的自用車公路養管費已逾開徵期限,新竹區監理所中壢監理站提醒民眾,尚未繳納115年度自用汽機車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的車主儘速繳納,未繳納者依法可處3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罰鍰,請車主注意自身權益,以免受罰。

中壢監理站表示,經統計截至115年9月5日止,南桃園地區仍有6萬餘件尚未完成繳納,針對未繳納之車主,中壢監理站於9月24日陸續寄發補繳通知書,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請尚未繳納的車主持單至四大超商、金融機構、郵局繳納;亦可多加利用監理服務網或下載「監理服務APP」線上查詢並繳費,既方便又快速。
中壢監理站再次呼籲車主,如屆時仍未繳納,監理機關除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以罰鍰外,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並停止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請車主務必如期繳納,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中壢監理站也提到,有關公路養管費的繳費或相關問題,歡迎民眾電洽中壢監理站03-4253990#107、108、405。
本文章來自《台灣線報》。原文:逾期最高罰3千!南桃園6萬車主未繳公路養管費 補繳期限到這天
